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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武教授主讲乡村文明价值的结构与主体性重构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5日 18:00 点击次数:

[本站讯]4月24日,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第24期“思想者”创新论坛在中心校区举行。哲社学院王忠武教授作了题为“乡村文明的价值结构与主体性重构——新时代中国乡村振兴的文明复兴之路”的学术报告。

王忠武教授首先阐述了乡村文明的存在结构、变迁趋势与建构性特征。王忠武教授认为,乡村文明指乡村的进步开化状态,它所指称和表征的是乡村系统在物质进步、文化发展、制度治理和道德改善等层面的发展状况,具有自身的存在结构、变迁趋势和建构性特征,其发展变迁经过了多个历史阶段,具有随着物质文化发展和环境条件变化而变化的建构性特征。乡村文明的发生发展是一个由传统社会的初始建构、工业化初中期的分解建构、再到工业化后期的重新建构的历史的持续演进过程。随后,王忠武教授对乡村文明的“三体”价值进行了结构分析。所谓“三体”,指的是乡村文明的载体价值、主体价值、客体价值。而总的来说,乡村文明具有载体性文化价值、主体性需求价值、客体性生产价值这样三重价值构成。建构新型乡村文明和实现乡村振兴发展,需要认识和完整把握乡村文明的“三体”价值结构。王忠武教授认为,从乡村文明价值地位与功能的历时态演进逻辑角度来讲,乡村文明在不同时代具有明显不同的价值地位与功能,在过去,乡村往往扮演着牺牲者的角色,而在现代化后期,乡村文明的主体性地位则能够获得复兴与重建。最后,王忠武教授结合以上论述,提出新时代中国乡村文明主体性重构的关键在于走实现乡村振兴的文明复兴之路:其一,实现乡村振兴应以时空整合创新促进乡村文明复兴。其二,需要确立乡村文明的主体地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其三,振兴乡村也需要重新认识和界定乡村文明的价值功能。其四,振兴乡村要持续深入推进乡村文明创建行动。其五,振兴乡村需要促进和实现城乡文明融合一体发展。本场讲座吸引了来自不同学院、专业的师生,在答疑环节,大家踊跃提问,分别与王忠武教授就大学生参与乡村建设的切入点、传统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特殊作用、乡村的“富裕的空心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王忠武教授的讲座与答疑使参会师生都有很大收获。

王忠武,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兼职有山东省社会学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济南市社会学学会副会长,济南市民盟参政议政顾问等。出版有《中国发展模式建构论》《科学发展观与中国现代化》《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方法论》等著作多部,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00余篇。先后承担和主持国家与省市研究课题10余项,20余项成果获优秀成果奖。


【供稿单位:哲社学院    作者:邢国鑫 姚蕊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旭洁 思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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