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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与省委宣传部签署共建协议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25日 11:17 点击次数:

  [本站讯]12月20日,中宣部、教育部在上海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上海市委宣传部与复旦大学共建新闻学院做法经验,指导10个省市党委宣传部门与高等学校签署共建协议。会上,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建军与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尹作升共同签署了《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与山东大学共建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协议》。
  会议指出,高等院校是新闻人才成长的摇篮,高校新闻教育是新闻队伍建设的基础,关系新闻事业发展长远。要把部校共建作为战略任务、基础工程,遵循新闻教育规律、遵循新闻人才成长规律,发挥业界学界各自优势,携手培养有正确立场、人民情怀、责任担当的一流新闻人才。要努力打造合作平台、探索合作形式,逐步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合作机制,使新闻人才培养更加契合新闻事业发展的时代需求,走出一条新闻教学与新闻实践深度融合的新路。
  双方签署的共建协议包括目标、任务、共建形式、职责、经费和附则六个部分。协议明确指出,签约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把具有百年历史和广泛影响的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建设成为培养优秀的新闻宣传工作者、新闻教育和研究人才,国内领先、国际有较大影响的现代化新闻院系;建设成为山东省新闻宣传系统在职干部培训基地。山东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李平生,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院长郑春参加了会议和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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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文学院    作者:沈文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莉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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