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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评论: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迈开步伐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13日 09:04 点击次数:

  [本站讯]5月12日,山东大学第九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人事部(编制工作办公室)、人才工作办公室三部门的“三定”方案。以此为标志,山东大学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迈开步伐。
  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是学校综合改革的切入点。这项改革一方面以落实“三定”(定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理顺校部机关管理运行机制,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为着力点;另一方面以严格干部监督管理,落实中央有关纪律和规定,解决管理干部“庸懒散”、“在其位不谋其政”和违规兼职为着力点。其最终目标是建设廉洁、精干、执行力强、服务态度好的校部机关干部队伍,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人事部(编制工作办公室)、人才工作办公室三部门的“三定”方案的确定,充分体现了学校党委大力推进改革的决心。“三定”方案按照界限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要求,在精兵简政、减员增效上着力,重新核定和设定了三部门的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内设机构、职数、编制只减不增,每个部门的处级领导职数严格控制在了一正两副之内。三部门新核定的人员编制减少12.1%,其内设机构有的随职能转变合并减少,有的不设内部机构,积极推进扁平化管理,以提高办事效率。
  “三定”方案明确规定,新核定的编制岗位是全职管理岗位,所有干部都要把全部精力用在管理工作上,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管理岗位无关的社会活动与学术活动,校部机关所有党政干部一律不得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这既是对首先开始“三定”工作三个部门的要求,也是对校部机关所有管理干部的要求,是顺应现代大学发展需要,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升职业素养和工作执行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相信,随着这些要求和措施的贯彻落实,我校的管理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能力、服务广大师生和学校事业发展的水平必将以一种新的面貌展现出来。
  “三定”工作是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也是一项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这项改革之所以首先从三个人事部门开始,除了人事部门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自身需求之外,其试点、示范的意义不言而喻。目前全校的“三定”工作即将逐步分批展开,我们期待着这些先行先试的部门在贯彻落实“三定”工作中,努力探索新路,不断总结经验,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丰硕成果,为全校的“三定”工作和综合改革的深入进行提供有益的借鉴。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旷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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