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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宣传工作条例》

同时学习新修订的《问责条例》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5日 17:28 点击次数:

[本站讯]11月25日上午,山东大学党委书记郭新立主持召开中共山东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第43次常务委员会议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全面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宣传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第一阶段,校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桑晓旻领学了《宣传工作条例》。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对《宣传工作条例》的学习思考。大家一致认为,党中央印发《宣传工作条例》正当其时、意义重大。《宣传工作条例》内容丰富、体系完善、要求明确,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宣传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下一步要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强化学习宣传贯彻,确保党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郭新立在主持会议时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宣传工作条例》精神,并在具体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第一,要深刻认识到制定颁布《宣传工作条例》意义特别重大。要深入把握宣传工作的关键点,即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宣传工作条例》是宣传领域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以刚性的法规制度为全党开展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支撑,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第二,要在全校认真组织学习好、研究好、贯彻好《宣传工作条例》。要把学习《宣传工作条例》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更加深刻地认识《宣传工作条例》的精神实质;要对《宣传工作条例》中关于宣传工作定位作用、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和工作职责等进行全面学习,深刻把握其丰富内涵;要通过学习再次明确宣传工作是全校性的工作,是全面性的工作,全校上下要共同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第三,要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全校上下必须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强化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宣传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采取具体举措,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第四,要对照《宣传工作条例》,总结学校宣传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积累的经验,找出与中央要求相比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以贯彻落实《宣传工作条例》为契机,全面推动学校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二阶段,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向阳对新修订的《问责条例》作了领学。与会人员结合对《问责条例》的学习思考和工作实际进行了发言。大家认为,《问责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显著突出了政治性;进一步丰富细化问责情形,分清问责责任,体现了精准问责;对问责机制和程序进行了细化,达到规范问责的目的;既强化责任担当,又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现了区别问责。大家一致表示,要在全校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把《问责条例》的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

郭新立在集体学习时表示,此次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问责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时隔三年党中央再次修订《问责条例》,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党的各项制度越来越全面,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问责条例》充分突显出党的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的政治要求、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我们要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从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学习理解《问责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实质。他强调,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问责条例》,让全校干部对《问责条例》有全面深刻的理解。要把《问责条例》切实落实到学校各项工作中,把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督查巡察等工作统筹起来,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对确实有问题、有责任的要严肃问责,起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出现的问题要正确区分不同情况,精准提出处理意见,激发干部担当作为。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部分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供稿单位:宣传部 纪委监察处    作者:刘金帅 曹梦璐    摄影:蒋晓涵         编辑:新闻网工作室    责任编辑:王莉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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