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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学校纪检体制改革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山东大学出台《关于推进学校纪检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2日 14:19 点击次数:

[本站讯]近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中管高校纪检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健全学校监督体系,山东大学党委出台了《关于推进学校纪检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充分认识高校纪检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高校纪检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落实落细学校纪检体制改革的任务举措三个方面对学校纪检体制改革工作作出部署。

《实施意见》指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高校纪检体制改革的根本方向和内在要求,学校党委将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教育管理全过程,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以党的建设引领学校改革发展,以全面从严治党护航“双一流”建设,让党的领导成为建设一流大学的最大优势。

《实施意见》明确,学校党委将全力支持学校纪委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学校纪委的监督,切实维护监督的独立性、权威性。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督查巡察及与此相关的审计工作,不再分管其他工作。学校纪委参与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干部工作、巡察工作、意识形态、审计内控、招生奖惩等与履行监督责任相关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再参与其他议事协调机构,把主要精力放在专责监督上,实现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监督。

《实施意见》强调,学校纪委要接受学校党委和山东省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严格落实“两为主”要求,完善二级纪检组织运行机制,形成全校纪检工作一盘棋;明确了纪工委监督职能定位、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监督工作和纪律处分工作的权责分工。

《实施意见》指出,学校纪委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政治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严格执纪问责,坚定不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全面从严治党带动全面从严治教、治学,以良好政治生态涵养良好教书育人环境。纪检干部要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化“三转”要求,不断提升履职本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实施意见》强调,学校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以纪检体制改革的实际成效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更大成果,为加快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实现山东大学“由大到强”历史性转变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供稿单位:纪委办监察处    作者:曹梦璐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王莉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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